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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年09月12日14:55 来源:河南都市
频道: 新闻中心
简介:
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检察机关在河南省鲁山县融宁丰煤矿2009年发生的“12·22”重大火灾事故瞒报问题调查中,已依法对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。
2009年12月22日11时许,河南省鲁山县融宁丰煤业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矿方和鲁山县煤炭局相关人员参与、组织瞒报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情况,致使一起重大矿难瞒报三年多,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2014年年初,根据举报,河南省纪委、省检察院再次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彻查,依法查明该事故造成24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达2040余万元。